註記:
(1)符合各類學雜費減免者,註冊報到當日請先主動告知工作人員,並依人員引導至課指組辦理減免手續,並繳交【申請書】、【證明文件】及【差額】後,再辦理註冊。
(2)各類學雜費減免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,影本須留校存查。
(3)如有就學貸款、減免學雜費相關問題,請電洽(02)2437-2093分機313張小姐。